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职能简介。参与拟定全市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全市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人力资源开发指导、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就业失业监测、人力资源供给监测预测及形势分析、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及稳定岗位政策落实等工作;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劳务专合社运营指导、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围绕“1234”工作思路,坚持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导向,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两项创建活动,深化政策落实快办、保障企业用工、服务能力提升三大行动,推进稳就业、扩就业、促就业、保就业四大工程,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进落实“十四五”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规划。二是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着力构建政策扶持、创业培训、载体建设、创业服务“四位一体”联动服务机制。三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稳定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充分挖掘政策性岗位资源,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四是扩大就业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鼓励县区开展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621.1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30.6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其他收入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9.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增加了在职职工基础绩效奖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也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3年收入预算62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支出预算62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49万元,占95.06%;项目支出30.66万元,占4.9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1.1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2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9.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增加了在职职工基础绩效奖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也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1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5万元、农林水支出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21.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9.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在职职工基础绩效奖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88万元、占89.17%;卫生健康支出18.25万元,占2.94%;农林水支出3.64万元,占0.56%;住房保障支出45.38万元,占7.31%。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99.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及开展就业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5.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单位账面反映共有公务用车1辆,实际该车在报废待办程序中,已无公务用车。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9万元,上升3.37%。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业务活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单位账面反映共有公务用车1辆,实际该车在报废待办程序中,已无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就业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工作经费。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