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石狮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有福音!日前,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别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提高招聘实效、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能力、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做好就业宣传引导等十个方面拿出“线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创业。
《措施》指出,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享受民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发放。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泉州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泉州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此外,《措施》还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和提供优质培训等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推荐引进高校毕业生,当年度推荐达100人及以上,且在泉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
《措施》明确,落实国有企业2023年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泉州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数量不低于2022年度。
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放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发挥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
实施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吸纳离校三年未就业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全年拟募集2000个就业见习岗位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措施》指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优化贷款线上办理流程,提升申贷便捷性。在泉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金融监管部门要与高校紧密联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政策知晓度。对首次在泉创业并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全市遴选6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扶持。
依托公益性创业学院开展创业咨询和指导服务,组建市县两级创业导师库,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创业导师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