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拥有万达集团100%的股份?
确实,相较于其他大型集团公司复杂的股权结构,万达集团股权结构确实没有那么多“弯弯绕”,股权结构一目了然,非常清晰。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作为整个万达体系的“母公司”,大连万达集团有着众多的对外投资,比如对万达文化板块、金融板块、科技板块、商管板块、体育板块、房产板块等都有股权持有,在整个万达体系中居于金字塔顶端的位置上。
然而,正是这样一家市值近万亿的大型集团公司,在股权结构设计上却十分清晰,王健林和其子王思聪直接或间接持有万达集团100%的股份:
从目前的股权结构来看,大连万达集团只有两个股东,分别是占比99.76%的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和占比0.24%的王健林。
也就是说,通过股权穿透,王健林对大连万达集团的持股高达98.0048%,剩余的1.9952%则在其子王思聪手里,父子俩共计持有100%的股权,真正实现了私有化王健林拥有万达集。
1988年,当年时任大连西岗区办公室主任的王健林“跳槽”来到了大连西岗住宅开发公司,此时这家公司刚刚成立1年,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也是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的前身。
到了1992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大连万达集团作为首批股份制试点单位发起成立,总股份1.2万股、总注册资金1.2亿元。既然是“试点”,那么大连万达集团的股东就有多种资本参与其中,股东多达6个。
这6个股东中,除了万达房地产总公司(西岗住宅开发公司)这一全民制企业以外,还有不少国有成分,比如电业局、工行旗下的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员工合计持股20%。
总之,成立之初的万达集团还属于一家国企,至少也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在此后的10年里,试点成立的万达集团主要从事旧城改造项目,东北不少地区之间还保留着当时万达集团承接改造的项目。
那王氏是如何把其他股东踢出局,实现100%控股的呢?这里就要提到两次具有代表性的私有化改革,一次发生在2002年,一次发生在2004年:
这一点,万达集团开启了第一步私有化进程,当年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持有的3000股万达集团的股份,作价1.67元/股转让给了合兴投资,而此时的合兴才刚刚成立半年,并没有实际业务;
与此同时,工行旗下的信托公司也分别以2.2元/股、2元/股的价格将手中持有的600万股转让给了合兴。
当然团100%的股份?,此时的合兴股权结构并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由王氏父子100%持股,当时王建立只是合兴的股东之一,约占30%的股份。
先是大连煤气公司、信托公司、自来水公司将手中股份转让给了上海万尚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已注销,当时王健林持股90%);
再就是万达房地产总公司又将剩余股份转让给了万达集团房地产企业管理公司;仅仅一个月后,房产总公司剩余持股、企管公司接手的股份都作价给了王健林个人。
经过连续的股权变更,到2004年年底,国有资本彻底从万达集团退出,此时除了20%的员工持股以外,其余股份或者在王健林个人手里,或者在他作为股东的合兴投资公司、上海万尚置业手里,另有很少一部分在万达集团两家子公司手里。
到了2008年3月份,随着前期上海万尚置业的注销、合兴公司的股权变更、20%员工股的清退,万达集团至此形成了王健林98%、其子2%的持股局面,私有化进程结束,一直维持到今天。
以上就是对万达集团股权变更历史的简述,正是在一次次的股权变更中,王氏才实现了对万达集团100%的控股。
国有成分的退出,在退出过程中也作价拿到退出资金了,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万达集团发展得不错,如果国有成分没有退出,那么一年的分红也不少,现在来看当年的股权转让似乎是“吃亏”了;
但是我们不能从结果的角度去衡量过程的对错,万达集团的发展十分不易,中间经历了各种困难,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过程中经历了各种险阻和困难,倘若万达没有发展壮大,你说当年国有成分退出是对是错呢?真还不如及早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