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三创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西南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研究和创新过程。
(三)重在过程。注重“三创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业训练方面的收获。
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工作;或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学术创新或社会调查或专业调查的设计与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成果和总结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工作。本办法中的校级创新训练项目是我校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
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个或多个角色,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而按照企业运行方式深入进行试验性实践,并在试验性实践结果的基础上撰写试验性实践报告(创业报告)。
在创业导师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或借鉴最新的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或商业创新成果,开发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进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和全面、深入地展开创业实践活动。
校内外在读本科生均可申报(项目最终完成时间与结项时间应早于标准学制内最早毕业的团队成员毕业时间2个月以上)。
根据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4),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一)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二)“三创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申报,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每个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学生成员人数应为3—5人,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
(三)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每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无论是作为项目负责人,还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进行申报;有同时参与申报多类、多个项目的,所涉申报项目均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申报,否则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创新创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将取消本项目的立项资格,已获本项目立项的将予以撤项,并按其它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止,凡正在申报(无论是作为项目负责人,还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学校各种科研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中心、研究院等)主办的项目和各种校级及以上项目且尚不知是否立项的,不得申报,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立项、已获立项的予以撤项。
2.凡有学校各种科研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研究院等)立项的项目和各种校级及以上项目正处于实施过程、尚未结项的。
3.已结项或获奖的项目及其主要内容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若极可能在已获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取得突出或重大成果的,务必提前提出申请,经创新创业学院批准后方可再次申报。
4.之前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撤项或结项验收不合格,自撤项或验收不合格之日起,该项目负责人两年以内、项目成员一年以内不得再次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指导老师一般为1人,最多不得超过2人。一个指导老师每年度最多只能参与4个“三创项目”。
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确定项目后,由负责人填报项目信息,提交至项目负责人学院。
各学院组织院级评审,开展线下答辩,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本学院申报项目的成绩排序。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示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学校将根据学院初评结果,组织专家进行复评,拟定国家级、市级、校级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备案。
所有“三创项目”申报材料务必严格符合《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评审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区分实名版和匿名版(隐去团队名称、所在学院、个人姓名、导师姓名等信息),分别放置于两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为“xx(项目名称)立项材料实名版/匿名版”。材料命名方式为“xx(项目名称)xx(材料)”,所有资料分别以doc/docx格式与pdf格式存放于文件夹中。最后将2个文件夹压缩成1个文件压缩包,原则上压缩包不得超过250MB。压缩文件包以“xx学院2023年度‘三创项目’立项材料”命名。项目材料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项目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评审成绩结果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于提交前将项目名称、团队成员和指导老师等关键信息在学院进行公示。
3.院级评审总结报告材料提交电子版(word文件形式)。文件按照“xx学院2023年度‘三创项目’评审工作总结报告”命名。
1.电子版材料:各学院应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并压缩,于2023年5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包以“xx学院2023年度‘三创项目’材料汇总”命名。
2.纸质版材料:申报项目成绩汇总表于2023年5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至学活1004办公室。
1.各学院要严把选题质量关。选题要切合实际,突出创新性和原创性,难度适中,具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突出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特别是要为“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做好基础性工作。
2.各二级学院必须加强“项目池”建设,广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动专业教师的指导积极性,引导发动学生积极申报“三创项目”。
3.学院评审结果将是项目立项定级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今后将强化对各学院“三创项目”申报数量、申报质量、参赛率、结项效果等指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