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丨关于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深入实施“科研反哺教学、科教融合、产教协同”育人,充分发挥学校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实践平台的作用,深化“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模式,推动双创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改革,现启动2023年大创立项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1.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在研项目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一至四年级)、一至二年级研究生(研究生限制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2.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2年,省级、校级项目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1-3年。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二年级研究生限报1年期项目。
3.申报项目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申请一般以团队形式进行,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个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参与项不超过2项。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4.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创业训练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5.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创业实践项目需与“双一流”建设学科布局相关,或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曾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并已正式注册成立公司。经创业团队申请,2名以上导师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实践项目优先考虑,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
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优质中学,开展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重要通知丨关于启动2023年大学生,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学校美誉度。此命题项目优先推荐至“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2)企业示范基地发布的创新创业需求项目:“校企行”需求对接平台地址:index.html#/schoolCompany/DemandZone(具体操作见附件3)
(1)通知发布即日起,请申报者认线日,请立项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4-6),创新类项目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水保所的项目交水保所(东区)科研楼213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创业类项目交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210办公室科技创新部。
(2)2022年11月21日—11月25日,学院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于2022年11月30日17:00前将拟立项的2022年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7)报实践科。
2023年5月,开展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水保所、团委对各类项目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项目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审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所)校级项目立项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国家级、省级项目指标。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学校划拨经费支持。项目经费采用分批划拨方式,首批经费将于2023年3月划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学生申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确保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