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
随着就业季的来临,应届毕业生们即将步入社会就业创业,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启动“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兵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详见正文!
政策内容: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并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对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政策内容:按照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和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实施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累计提供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补贴对象: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校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补助标准:根据服务地艰苦地区类别,给予6万元∕年—10万元∕年的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对“三支一扶”计划新招募高校毕业生在岗位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补贴。
补贴对象:返乡到团场、连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边境团场、南疆团场可扩大至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政策内容: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按月发放给见习单位。
补贴对象:兵团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同时,按照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新疆兵团高校毕业生。
近日,兵团人社局梳理发布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从鼓励企业吸纳、支持自主创业、鼓励引导基层就业三个方面进行补贴,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乌鲁木齐图书馆可以借阅图书,但是借书有时限,如发生圈画、批注、裁割、撕损、遗失图书等情况需要赔偿。
2023年,“返家乡”社会实践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泛推开,鼓励支持广大基层区县团委结合地方实际广泛开展相关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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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2023年库尔勒市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布了,学校一般会在毕业时让大家填写哦!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大家可以在“智慧团建”系统办理。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六条,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按时缴纳团费是每一个团员的基本义务。
对于毕业生个人来说,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都要用到档案,否则,将无法办理相关证明。
【导语】:随着就业季的来临,应届毕业生们即将步入社会就业创业,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启动“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兵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详见正文!
政策内容: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并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对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政策内容:按照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和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实施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累计提供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补贴对象: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校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补助标准:根据服务地艰苦地区类别,给予6万元∕年—10万元∕年的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对“三支一扶”计划新招募高校毕业生在岗位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补贴。
补贴对象:返乡到团场、连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边境团场、南疆团场可扩大至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政策内容: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按月发放给见习单位。
补贴对象:兵团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同时,按照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