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的通知
为做好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选拔工作,校团委现发布竞赛立项申报工作通知,请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动员指导老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引导化大青年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升创效能力、造就创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学院(部)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学院(部)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广泛动员、踊跃参与、认真选拔,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密切配合好校级组委会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大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的通知。
(三)把握方向,严格规范。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及安排,引导和激励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严格确保各项材料的规范性,做好各项上报材料内容的资格审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部)要将竞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各院(部)需结合校团委“青春化大-沈阳化工大学团委”公众号关于“挑战杯”沈阳化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工作内容,运用新媒体手段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推动青年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深入开展,并截图上报。
普通高校学生: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跨校联合组队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挑战杯。
每组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参赛队员中必须含有会计专业。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2日有意向立项申报的学生查阅资料、认真思考,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完成立项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12月中旬进行文本评审,需材料准备充分,字体格式得当。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的项目,相关文件也纳入评审内容。
2022年3月初开始,评选出校赛获奖项目,优秀作品进行培训和修改,择优推至省赛,具体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用于大赛评审,仅对组委会和评委可见。各单位需将参赛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格式要求后提交校科创部,校级评审将不再对文本格式反馈修改意见,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文本将给予项目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