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大学生创业政策都在这里!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人的《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拟留件(通过信息系统可查验的不提供。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需现场勘验)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毕业2年以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的给予补贴,同一申报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补贴资金,不得同时享受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4.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无需提供“3”项资料;
1.项目申报(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项目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生就业创业网‘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申报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2.项目审查(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的申报人及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1)项目初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通过“申报平台”进行线上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给予3万元补贴。
(2)项目复审,次年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已补贴企业进行考察走访复审,就项目经营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再给予项目0-5万元不等的补贴。
4.资金拨付。通过武汉大学生就业创业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业政策都在这里!,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高校毕业生(45周岁以下且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等人员,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百万大学生创、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继续控制在LPR+150BP以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担保方式、贷款额度和期限分别由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确定。
申请人向户籍地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7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认定,推荐到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经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由银行放贷。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二)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申报者登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