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定西市第四届创业创新大赛的公告
为拓展参赛项目覆盖面,发掘全市各类优秀创业群体,扩大创业创新影响面,结合我市实际,大赛按照“1+1”模式举办,包括初创型项目赛和成长型项目赛。
重点选拔有创意的项目雏形,参赛对象为拥有创新成果或专利成果的创新创业团体、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注册未满1年(截止2023年5月20日)的初创企业、机构、职业院校、工会组织以及包括16至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在内的个人。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重点从制造业(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服务业(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和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及涉及乡村振兴的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中选拔拥有较成熟核心技术成果、专利成果或现代经营服务模式的项目,参赛对象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10年(截止2023年5月20日)的企业(含市属国有企业)、职业院校、机构或合伙人。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员必须是项目创意人,须持有技术成果、专利成果或核心技术、经营模式,项目实施地限于定西市辖区内。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依托的技术、专利等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将视情况暂停参赛者参赛资格或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已参加国家、省级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得奖项的项目不能参加,往届定西市创业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项目不能参加)。同时,为更好的展示项目,原则上要求所有参赛项目必须有成熟的项目产品,大赛期间设置产品展示区进行展示。
1.截至2023年5月20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机构、职业院校、工会组织或个人。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成果、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好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成果、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成果、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关于组织参加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具有较好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成果、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1.推荐报名:区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遴选和初审,优先推荐新业态领域“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等优秀团体和个人参加比赛。
大赛启动后,大赛组委会将通过电台、网络平台等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同时,积极发动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参与大赛,搭建平台,开展培训辅导、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配套活动,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大赛期间,通过平台直播、新闻报道等方式全程播放比赛过程。大赛结束后,对参加大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从中选树一批在原创成果、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社会贡献价值较大的典型人物进行推荐宣传领工程定西市第四届创业创新大赛的公告,同时,由各相关部门对参赛项目持续跟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扶持项目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示范引领和牵头带动作用。
对参赛项目人员中符合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创业新秀评选条件的,由各主办单位初审推荐,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授予“创业新秀”称号。符合创业达人评选条件的向省级各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创业达人”评选,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奖项设置:比赛根据需要各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数项(具体奖项设置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可适当调整)。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将对参加大赛的项目纳入创新创业项目库管理,协调媒体对获奖项目和比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团队及创业创新代表进行广泛宣传,持续跟进服务;对获奖项目发放奖金,并按照政策规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倾斜扶持;对晋级甘肃省选拔赛决赛的项目,特别是晋级全国选拔赛的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奖补及推荐优先入驻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促进项目落地生根,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