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为乡村振兴人才评职称
6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振兴人才评职称,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安排,马鞍山市近期启动了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共设置11个专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
据悉,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年龄、不唯奖项、不唯论文,凡是扎根乡村、振兴农业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11个专业。高级职称和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按相应工作程序进行。
近年来,马鞍山市人社部门围绕培育更多乡村人才,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完善人才培育平台,壮大实用人才队伍,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此次为乡村振兴人才评职称,将进一步调动广大乡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积极性,更大力度激发人才活力,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推进人才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马鞍山市为乡村,为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创造良好环境。
根据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文旅、商务、住建、经信及自然资源规划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开展本级评审推荐工作,严格标准条件,科学确定推荐人选,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特别是将扎根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取得巨大效益的“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选拔出来。获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激励政策。
此外,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以下人员不得申报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违背乡规民约、公序良俗,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伪造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贡献,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