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关于推荐2023年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有关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产)发〔2023〕1 号)要求,经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实地查看,资料审核,项目实施主体推荐名单如下:
1.休闲农庄改造提升项目(10个):宁夏弘兴达果业有限公司、宁夏沙坡头聚龙湾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丰安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佳钰(宁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原县六窑康佳牡丹山庄、中卫市双桥风情园生态农业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禧颖大庄园、中宁县丽霞家庭农场、新堡镇创业村经济联合社、宁夏驿宝晟民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农村创业创新基地项目(6个):中卫市春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堡镇创业村经济联合社、海原县生俊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普天瑞农农业有限公司、中宁县恩和镇沙滩村经济合作社中卫市关于推荐2023年农业产、海原县旺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3.农产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项目(10个):宁夏中卫市西部枣业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全通枸杞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永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海原县瑞丰马铃薯制品责任有限公司、宁夏锦彩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夏鑫雪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虹桥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宁夏百事恒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拓老七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专家组业化融合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经核查情况属实,将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