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至202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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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至2027年底】财联社8月2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个人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至202、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两部门: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