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中证网,网址;中国证券网,网址;证券时报网,网址;证券日报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35.2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0.28倍(截至2023年5月16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1.30倍(截至2023年5月16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37.88倍(截至2023年5月16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6,9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30.3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506.65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