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探讨
摘 要: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大学生就业问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当前,我们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引导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就业问题,缓解我国严重的就业压力。关于大学生如何进行创业的问题,我们能够总结出几点问题,首先,大学生面对就业的挫折以及创业的失败;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评价管理机制;还有,大学生对于就业岗位的不同需求的分类管理等。因此,我们应该在需求、考核、培养等方面进行分类解决。建立不同需求的分类培训平台,逐步进行考核,逐步促进大学生创业素养,提升自身的能力。
当前,我国的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就业岗位严重短缺,迫使大学生不得不自己进行创业。最近,我国推出了一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政策,在这些政策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支持大学生进行研究,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更加提升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地位。并且,改善大学生培养模式,增强了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
众所周知,世界上其他国家非常重视创业创新教育,其中,发达国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种相对成熟的创业创新体系。所以,我国也在《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支持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创新训练,不但是贯彻了科教兴国战略,而且强化了人才兴国战略。除此之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对于高校创新人才的需求问题,也指明了高校人才创新的前进方向。这个训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创新意识,形成自己的思维理念,进一步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创新能力。美中不足的是,该体制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探讨,过分的重视结果,忽略了过程的重要性,当前的项目管理模式评价的标准仅以结果来评价项目的好坏,然而,部分项目成果出于教师的努力,并非是学生个人的钻研成果;然后,忽略从实际出发,盲目求新,不断的创新于新的项目研究,对于,一些实用的旧的项目研究置之不理,造成了一部分项目成为了历史档案,无人问津。最后,积极申报项目研究,却不能坚持的进行研究项目。或者,就是匆忙的应付于项目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草草了事。不去深入探讨创业创新训练项目,随意性比较大。
近些年来,我们也许会经常听见一些高校毕业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独自或者合伙创业,最后,创业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仿佛他们这些成功的例子是每一个即将毕业或者仍然处于失业的成功典范,但是,却不知道,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几率却是非常低的,仅仅有0.3%而已,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毕业生进行创业研究失败的几率更为大一些,并没有我们看似的那么容易。其中,对于就业挫折的教育更为不足,明显缺乏应对措施和剖析原因。
由于毕业生对于创业的需求不同,他们的起始点就会存在着差异,最后所完成的结果也就存在着差异,正是因为这些差异,我们在评价他们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时候,应该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目前,我们并没有形成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没有有效的评价考核标准,也缺乏科学的反馈机制。尚未建立相对合理的评价管理机制,造成了以下问题:大学生对于审核的结果存在着质疑态度;教师也难以正确把握学生创业创新训练方面的正确方向;也拖延了人才教育管理政策的及时调整,不能深入持久的开展创新计划活动。
对于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业行动,在需求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可以根据实践结果,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一种是为了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将来毕业找工作的。另一种是有更高的志向,通过考研或者是出国留学深造,接受更好的教育。还有一类常常被人们所忽视,这部分大学生打算通过自己的努力,创业当老板。或许,他们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已经积累了一些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大学生的需求不同,对应的管理方式也是不同的。实行分类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而且,这种管理体制还需要完善和丰富。
1.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发挥学生的带头作用,实行财务管理自主的制度。2.全面把握学生项目执行状况,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促进管理工作规范化。3.制定三段评审的规则,公正合理评判项目研究成果。4.严格遵循项目评审制度,做好项目评审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是我国教育部实行的一项重大项目,我们应该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现实需求,来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个人基本素养和能力,同时,依照现在的新形势、新问题。寻找新方法和新思路,结合大学生自身的实际状况和高校的情况,推出促进高校创新教育发展的对策,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当然啦,本文主要是从分类需求、分类考核、分类培养等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当代大学生的需求不同,实行不同的培养方式,形成大学开展特色创新创业的新方法。各大高校应该把创新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战略上,引导大学生把自身的创业与国家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逐步提高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高校的创业教育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探索。
[1]徐正宏.创业教育要“数字”说线]刘芸.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及其机制创新[J].教育探索,2013(12):13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