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002797):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6月 27日(星期二)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 6月 2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6月2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6月 27日 9:15-15:00。
6第一创业(00279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人,代表股份数 1,136,682,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6人,代表股份数 403,710,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3人,代表股份数732,972,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18%。
第 7.00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需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对第 7.01项提案《预计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 70,000,000股。对第 7.02项提案《预计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 209,880,966股。对第 7.04项提案《预计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分别为123,586,269股、464,686,400股。
第 16.0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17.00项提案已获得通过,刘晓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 18.00项提案已获得通过,张长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累积投票提案,全部候选人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均超过 50%,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3、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