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要求,为进一步浓厚学校创新创业氛围,选拔优秀团队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现组织开展第六届大赛的参赛工作,并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大赛通知规定,我校学生可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商业组)。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1.参赛报名(6月11日-7月7日)。各学院/书院组织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参赛,并提交参赛资料。
参赛团队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已在6月11号开通)。网上报名成功后,参赛团队还须填写《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连同项目商业计划书(PPT版本),于7月5日之前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书院。
经学院/书院审核后,统一填写《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项目汇总表》并盖章(附件2),连同学生参赛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书院为单位于7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大赛组委会(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校内赛、省赛、国赛参赛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序等信息,均以学院/书院报送版本为准。
7月8-14日为网评阶段。主要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商业计划书(PPT版)进行评审,选拔优秀项目进入校内赛训练营。
7月15-21日为训练营阶段。拟邀请往届获国赛金奖、双创导师、投资人,以线上讲座形式,从行业痛点、市场调研、技术壁垒、商业模式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梳理和指导,协助参赛团队提升项目质量和竞争力。
7月22-24日为复赛答辩阶段,具体答辩时间待定。答辩以线上方式进行,根据复赛答辩的排名决定入围校内赛金奖答辩名单。
7月25-27日为金奖答辩阶段,具体答辩时间待定。答辩以线上方式进行,根据答辩排名决定校内赛金奖。
根据复赛答辩、金奖答辩结果的名次排名和北京市分配的名额数,决定推荐参加北京市赛的项目名单(推荐名额数需等北京市教委下拨,由北京市教委根据各高校网上报名的参赛项目数量及往届成绩综合确定)。
3.北京市赛(预计8月—9月上旬,需等北京市赛通知正式发布后才能确定)。北京市赛分为网络评审、决赛答辩(一等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两个阶段,决赛答辩预计采取线上形式进行。北京市会根据决赛答辩结果的名次排序,确定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项目名单(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不超过2个)。
4.全国总决赛(11月上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其中高教主赛道6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200个),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参赛组织工作,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