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汇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温委人〔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大学生创业补贴相关政策梳理汇总如下: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下同)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政策汇总。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四)所需材料:1.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法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4.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四)所需材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下同):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初创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招用“贷款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每人20万元的贷款大学生创业,最高额度为500万元。贷款额度和利率由银行核定,贷款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2)原件三份;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23)原件三份和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招用重点人群情况表(附件24)原件一份。2.自然人(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贷款重点人群”提供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①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 ③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4.招用“贷款重点人员”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基准全额贴息的,需提供市级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农业创业园等园区)入驻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根据各银行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