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社局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的公告
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我局将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贷款对象:“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县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的公告、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以下10类人员:
除上述10类重点群体之外,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新市民主要是指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具体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业态从业人员、省外来滇就业人员。
贷款条件: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巧家县人社局2023年、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夫妻双方无论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次数,均合并计算)。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在贷款期限内约定分期还款。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个人贴息比例: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贫困地区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借款人仅承担LPR-150BP以下的部分(目前为2.15%),剩余部分由财政贴息(如有政策变动,以新政策执行)。
贷款流程:提出申请→征信查询→贷前调查→领取相关表册→提交材料→条件查询→审批→发放贷款→贷款回收。
网络商户申请“贷免扶补”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除上述所需资料外,另需:1.家庭成员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址证明;
2.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网页注册截图、申报材料线.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情况。
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