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023年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评审流程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3年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项目申请人登录,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昌2023年大学生创,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 (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
6月7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 (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 月20 日前各县市 (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 月 23 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陆“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于 7月3日前报送至市(州)人社部门备案。
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团委组织实施,可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基本资料可登陆系统下载。评委由各地自行邀请,评委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照 2:2:1 的比例组成,并签订评委承诺责任书。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项目初选评审标准,分行业类别(A类-E 类,共5类)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7月15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在所有项目网上推荐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 25日前报省人社厅。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市州推荐到省级的项目进行资格核查,确定进入省级评审项目名单。
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通过省级核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 万元资助(五)资金拨付。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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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3年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的有关精神,宜昌市直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详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的有关精神,宜昌市直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详见正文。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3年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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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职工社保月标准为525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详见正文业扶持项目申报评审流程。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将第二批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通告,具体名单见正文。
为更好的畅通群众电话咨询渠道,实现电话智能转接,现将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线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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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3年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项目申请人登录,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1.资格审查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 (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
6月7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 (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 月20 日前各县市 (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 月 23 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陆“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于 7月3日前报送至市(州)人社部门备案。
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团委组织实施,可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基本资料可登陆系统下载。评委由各地自行邀请,评委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照 2:2:1 的比例组成,并签订评委承诺责任书。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项目初选评审标准,分行业类别(A类-E 类,共5类)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7月15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在所有项目网上推荐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 25日前报省人社厅。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市州推荐到省级的项目进行资格核查,确定进入省级评审项目名单。
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通过省级核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 万元资助(五)资金拨付。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