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进行现
创业计划方案书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00万股,发行价格 20.9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6,147.8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9.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48.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2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8号)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进行现。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1.5亿元(含本数)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舜禹股份(301519):使用部分闲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所涉及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舜禹股份(30151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站所有文章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删除,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