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鼓励农村创业创新贷款担保政策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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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金融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努力缓解农村创业创新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便利性,天津市农委、市财政局近日出台支持天津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担公司)开展农村创业创新贷款担保工作的相关扶持政策。
据了解,该担保政策支持对象主要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事农业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的市民、农民、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天津市出台鼓励农村、农村青年、妇女,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小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市农委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个人申报、区级推荐、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程序认定推介的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担保贷款须用于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业创新贷款担保政策。同等条件下,困难村创业创新人员、创业创新带头人优先予以支持。
农担公司主要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小额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反担保方式以信用为主。农村创业创新人员以信用保证为主,最高50万元。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以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为主,不超过200万元,同时可以叠加最高5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农担公司对农村创业创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1%,综合信贷成本不超过8%。实行提前还贷担保费返还政策,对提前结清贷款的,由农担公司按剩余月数返还担保费。原则上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为支持做好农村创业创新担保工作,市财政安排扶持资金,对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发生的农村创业创新担保贷款给予不超过一年的年化3%的贴息扶持。(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