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制造业创业项目专场申报公告
创业计划书一百字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来丽创业创新,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产业升级,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丽水市“绿谷”人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丽委人〔2023〕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发布申报公告如下:
2.具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跨国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计划,且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符合丽水市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产业化;
4.申报人须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20%以上;
6.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急需的人才,经推荐单位批准2023年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在学历、职务等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不超过一项)。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两次。
1.对入选创业项目的,按重大、A类、B类、C类,5年内根据项目进展分批予以支持,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项目启动后给予 40%,第二、三期各拨付30%。
2.安排创业场所。对“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创业项目人才创(领)办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提供100至300平方米的3年免租金工作场所或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
3.落实信贷支持。创业项目按重大、A类、B类、C类分别享受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信用贷款和贷款额度内的贷款基础利率(LPR)贴息。
5.其他政策待遇。入选“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的人才,可按现行政策在丽水市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关键小事”政策。
(一)网上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至11月1日领行动计划”制造业创业项目专场申报公告,申报人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填写《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进行申报,并告知项目落地单位。
(二)形式审查。项目落地单位会同当地招商部门对申报对象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成果和业绩等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11月中旬前,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专项办)成员单位对申报对象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向市专项办报送核心专利等有关材料。
(五)审议。市专项办在综合专家意见、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和项目落地单位反馈意见后,确定入选初步名单和支持类别。
(1)身份证或护照;(2)学历学位证书;(3)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国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6)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出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7)公司章程;(8)商业计划书;(9)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11)个人承诺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项目落地单位、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入选文件公布后,申报人须与当地部门签订项目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内项目目标应与申报书相符,作为政策兑现的主要依据。2023年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制造业创业项目专场申报公告,本站所有文章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删除,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