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镇雄县子项目商业计划书(2023年
自2023年1月19日发布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昭通市镇雄县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征集公告以来,我单位共收到8家企业提交的8份商业计划感兴趣函。经评审,共有6家企业列入了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按照有关程序,入围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的企业于2023年4月4日前提交了商业计划书。经评审,有5家企业商业计划书被评为合格,现公示如下:
1.镇雄乌蒙印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246.3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19.6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6.7万元。
2.镇雄县金雨蜜蜂养殖有限公司范项目镇雄县子项目商业计划书(2023年,商业计划总投资227.34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7.34万元。
3.镇雄县众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229.575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11.0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18.545万元。
4.云南山岭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235.21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13.4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1.72万元。
5.镇雄县乐邦食品有限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84.81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42.40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2.405万元。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的项目有异议的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可以书面形式向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有关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署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